注销公告--陆士东
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(2016)苏执1282执1466号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,座落于靖城镇江平路117弄19号第4室登记在陆士东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(证号:靖房权证城字第7343号,靖国用(2008)第100124155号)已经法院依法处置完毕。根据该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《不动产登记办法》规定,我中心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注销登记(证号:靖房权证城字第7343号,靖国用(2008)第100124155号)权利证书经公告后废止。
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7年12月25日